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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邓公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08-20

对话

这个问题,“不是‘把谁送进去坐牢’就能解决的”_我的网站

倚天屠龙记之魔教教主

一 |     BANGKOK -- A military tribunal in strife-torn Myanmar has sentenced two high-ranking generals to life imprisonment after they were found guilty of high treason, accepting bribes, illegal possession of foreign currency and violating military discipline, state-run media reported Wednesday.The sentences appeared to be the harshest so far for the senior members of the military’s administrative bodies that were set up after the army seized power from the elected government of Aung San Suu Kyi more than 2 1/2 years ago. The country has been in turmoil since then, with widespread armed resistance to military rule. The officers include Lt. Gen. Moe Myint Tun, who had been army chief of staff, served as a member of the military’s ruling State Administration Council and chaired three major economic supervisory bodies. He was sentenced “to suffer transportation” for a 20-year term equal to a life sentence. “Transportation” is an archaic legal term meaning banishment to a remote place, usually a penal colony. Yan Naung Soe, a brigadier general who served as a joint secretary of one of the committees that Moe Myint Tun chaired, received the same prison sentence, according to the Global New Light of Myanmar newspaper. Both were described as former generals in the report, meaning that they had already been dismissed from the army.Last month, the two officers were reportedly detained in the capital Naypyitaw and investigated, following the arrests of scores of private business operators who allegedly bribed Moe Myint Tun and his subordinates. Moe Myint Tun was removed from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Council in a reshuffle in late September.In a meeting held a few days after the reshuffle, Myanmar's military leader Senior Gen. Min Aung Hlaing was reported to have told his fellow ruling council members that they had been appointed because they were regarded as trustworthy, and those who abuse their rank would be suspended and punished.。    

一个孩子表现出一些成年人眼中的不良行为,真的会完蛋吗?家长的焦虑,在各类戒网瘾学校借助网络的攻势下,愈发被放大。越来越多的孩子被送入戒网瘾学校,他们中有的真的有网瘾,有的只是在学业上没有顺从父母的要求,但他们都被父母视为“失控的、继续这样下去会完蛋的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犯罪学研究所所长赵军长期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比起法律,他更倾向于从社会学的视角看待此类案件:戒网瘾学校背后,更多的问题来源于家庭教育方式和代际冲突,在互联网技术时代,这种冲突被放大。“‘站父母’和‘站子女’都无法解决问题。法律只能守住底线,家庭教育和亲子关系的问题,不是‘把谁送进去坐牢’就能解决的。”赵军说。

赵军 图/受访者提供

赵军 图/受访者提供

不能把孩子的问题病理化《中国新闻周刊》:戒网瘾学校声称,能“矫治”网瘾、叛逆厌学、早恋、亲情淡薄等一系列问题,你如何看待青少年的这些问题?赵军:有些问题甚至不能称之为病理或品行方面的“问题”。比如早恋,它是人到了某个年龄后出现的正常情感需求,也是成人世界基于这些观念作出的判断:你还在上学,这就是早恋;你学业有成,事业定下来了,就不叫早恋。背后的机制其实很简单:基于现实利益考量的一种功利的限制。

二 | 父母的初心是为了孩子好,这没有问题,但问题就在于我们要思考,“早恋”这一观念是被主流成人社会建构的,你不能因为孩子在这个年龄有了恋爱行为,就把它视为一个心理问题、精神问题要来矫治它。厌学也一样,一些孩子不喜欢上学,其实反感的是应试教育。所以更多时候,家长的观念需要转变,不能把问题病理化、准罪化。《中国新闻周刊》:如果家长眼中的某些问题并不是问题,那么孩子的哪些行为可能会真的成为犯罪的潜在信号,需要真的引起注意?赵军:这里涉及“度”的问题,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有很多试探行为,他会尝试挑战边界。在这个过程当中,家长不能过于放大这些行为,把这些行为和人品联系起来,比如孩子偷偷抽个烟、偶尔喝了一次酒,就觉得天塌了,这可能导致“罪恶夸张化”,让他真以为自己是“坏人”,从而产生更为严重的偏差行为。但是,对于可能引发严重偏差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也不能放任不管。青少年的社会交往是一个值得家长关注的问题,比如孩子是否加入了一些不良少年帮伙。现在是网络时代,线上的交往也值得关注,比如孩子是否有网络犯罪行为等。《中国新闻周刊》:你曾做过未成年人犯罪因素的研究,其中家庭因素对孩子的犯罪行为有哪些影响?赵军:我们的研究重点是家庭因素中一些相对可控因素,如父母的教养方式。“严父”式教育在我国备受推崇,被许多人视为促成成才的有效方法,“棍棒底下出孝子”就是这个理念的极端表述。但我们研究发现,过于严厉教育,比如当着外人的面训斥、体罚甚至殴打孩子,可能会削弱孩子与家庭的联结,加大不良交往的风险,大幅提升孩子犯罪的可能性,是一种典型的适得其反的教育方式。这种教养方式的负面作用机制在于:第一,会导致亲子间的紧张对立,弱化未成年人对家庭的依附,乃至对与家庭处于同一“阵营”的学校心生反感。

三 | 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可能会在不良交往中寻求尊重、情感和娱乐继而发生犯罪。

四 | 第二,严罚式教育会损伤孩子的自尊心,自尊水平越低,抑郁、焦虑水平越高,为了缓解焦虑,未成年犯往往采取暴力行为或异常行为进行补偿,满足心理上的需要。

五 | 第三,体罚、打骂为孩子提供了暴力、攻击行为的学习机会,也会增大他们实施相应行为的可能性。父母如果能放弃严苛的教养方式,对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小偏差采取更为宽和的态度,未成年人的犯罪风险能在整体层面有所降低。

六 |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主流儿童保护文件,通常将家庭暴力、儿童虐待作为重点,这一导向对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完善,虐待、遗弃等犯罪执法司法力度的强化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 | 但另一方面,这种具有单向度倾向的治理视角,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我国儿童家庭教养的特殊问题:与虐待、剥削相反,溺爱或完全放任如今也演化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

八 | 这也是一种可能引发大量犯罪的儿童教养问题。

社会性问题《中国新闻周刊》:我国有正规的青少年矫治机构,即专门学校。也有舆论认为:是否可以建立一批受监督的、以专门学校为样本的特训学校,来调整青少年行为?赵军:专门学校的前身是工读学校,主要针对的是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避免他们走上更严重的犯罪道路。为了避免污名化,2012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时“工读学校”改为“专门学校”。根据法律规定,严重不良行为包括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9种情形。

九 | 对于有这些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父母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才能被送入专门学校。按照这个标准,我们刚才说的网瘾、早恋、厌学,和严重不良行为完全不是一回事,不在专门学校的接收和矫治范畴内。

十 | 专门学校的教育,目前各个省都还在探索,即使有体能训练、网络使用限制等强制性手段,也与戒网瘾学校的那些体罚、殴打和非法拘禁手段有本质区别。

十一 | 那么我们能不能建立一类针对程度更低的不良行为的学校来帮助青少年调整行为?我觉得这样视野就过于狭窄了,且可能会陷入对专门学校的模仿,而解决这些问题靠的不是强制,而是引导。《中国新闻周刊》:如果戒网瘾学校无法帮助孩子和家庭解决这些真正的问题,专门学校也主要针对严重不良行为,面对网瘾等偏差行为,应该从哪里入手解决呢?赵军:这么多戒网瘾机构存在,说明其背后的社会需求非常大,站着很多困惑的孩子和父母。但是在我看来,包括过度沉迷网络在内的很多偏差行为,未必是导致孩子滑落的原因,而可能是另外一些问题的结果。比如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孩子的亲子关系疏离,在校园生活中找不到价值和快乐,孤独、有挫败感,他就会寻求网络世界的快乐,沉浸其中。这时候单纯地让他戒网瘾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需要根据他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寻求类型化应对方案。

十二 | 在有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对孩子展开专业的心理干预,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化改善。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父母的生命经验跟孩子完全不一样。

十三 | 有的孩子做游戏代练,父母认为这是不务正业,就把他送到戒网瘾学校,但这是一个有电竞大赛的时代,这是父母以前所无法想象的事。两代人生活的环境不一样,观念不一样,就必然会有冲突。

十四 | 这个问题不是一个人、一代人的问题,而是一群人、两代人的问题,我们必须共同来面对。法律只能守住底线,只能把涉嫌非法拘禁的人抓起来,但其他系统性工程,不是仅靠法律就能解决的。但至少,我们把这些问题讲出来就是一种价值,能够为两代人提供一个相互理解的可能性,重建亲子关系和各自的心理健康。

十五 | 记者:邱启媛编辑:徐天运营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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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2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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